請師父用如實觀察日常身心的實例,來解析“非我、非異我、不相在”?

(一位居士提問:)師父:請師父用如實觀察日常身心的實例,來解析“非我、非異我、不相在”?
 

(體方法師:):經中講“是我,異我、相在”,我們觀察身心,如何體會無我就對了,這個我,如果認為五蘊是我,那麼知道五蘊不是我的時候,可能會把五蘊當成“我的”,我所使用的,這樣我就在五蘊外,就是說五蘊執著是我,或者是離五蘊執著有一個我。這個“相在”就是說,我在蘊中,或者蘊在我中,這個我比五蘊大,那五蘊就在我的中間,我比五蘊小,在五蘊裡面,這就叫相在。

那麼如何在我們的身心去觀察五蘊不是我呢?比如說,什麼叫五蘊?色,受想行識,色是物質的,受想行識是心法,心法是心靈的部分,五蘊必須和合在一起才叫為人嘛,這就叫我,假名我,或者叫“人我”,那麼請問,如果我是五蘊,那五蘊不應該是組合的,應該是單一存在的才叫我,對不對?只要是組合的,那你說哪一蘊是我?是色我嗎?受想行識哪一蘊是我呢?那都不可能麼,只要組合的就不是單一的,不是單一的就找不到一個實在不變的我。那麼異我呢?五蘊即不是我,那應該變成我的,我所用的身體,就變成五蘊是我所。你們想想看,在五蘊的觀察以外,還有什麼叫我的?能觀、所觀?你去觀察哪一個是實在的我?離蘊以外有一個我可得嗎?即蘊不是我,離蘊也不是我,我也不是在“相”中,也不是在“蘊中”,也不是蘊外有一個我,如果是這樣,時時的去觀察應該能發現。

我們生命中其實最執著的是什麼?是把能知、能觀、能覺當我的比較多,因為色無常大家知道,會老、會病、會壞,那麼這個心總是永恆的吧?一般來講最容易執著,但是請問,這個心識的心靈作用,離開五蘊功能和合以外,它能單獨存在嗎?能起功能作用嗎?所以佛法講的是緣起論,什麼是緣起論?是一切法的相依相緣的存在,它不是單一、單獨能存在的。

只要相依相緣的就沒有自性,比如說,我們的意識離開這個肉體,它能單獨的存在嗎?肉體沒有了,它還能活嗎?所以,我們的身心是色心二法相依相緣才能存在,離開一邊,那一邊就不能存在。這個才叫緣起,緣起必是條件相互和合才能存在,這個叫緣起。如果不是緣起那就是自性,有沒有這樣的東西?我們最難體會的,就是把這個能知、能見、能體會的能邊,當作我,這個問題比較大!

但是,在《雜阿含》經裡面佛陀就講:我們眾生把這個肉體當作是我的話,那還情有可原,因為他有一期的安定性,甚至說他有十年、二十年、幾十年、甚至是百年,執著他是實在的、永恆的,他說這種執著還情有可原,如果把這個心識執為是常的,他說是最不可原諒,為什麼?他說,我們的心靈作用,是刹那刹那遷流不息的,象猴子一樣的,從來不停的在攀緣,每一刹那都在變,把這種千變萬化不住的心念,當作是常、是我,這是眾生最愚癡的地方,如果色法不是我,心法也不是我,那在日常生活中,是不是時時可以觀察得到的?應該很容易,如果真的有觀察應該看得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