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佛法研究佛法 : 印順導師

 
「法」是釋尊自覺自證而為眾生宣說開示的。

自覺自證的法,一向稱為「甚深極甚深,難通達極難通達」。為眾生作契理契機的宣說,實在並不容易!從佛的開示看來,佛是以聖道為中心而方便開示的。聖道是能證能得的道,以聖道為法,主要是八正道。如『雜阿含』(卷二八)說:「正見是法,乃至……正定是法」。八正道──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:為初轉法輪時宣說的道。

八正道為什麼稱為「法」呢?法dharma從字根dhr! 而來,有「持」──執持不失的意義。八正道是被稱為:「古仙人道,古仙人徑,古仙人道跡」(雜阿含經卷一二)。八正道是一切聖者所必由的,佛曾為須跋陀羅表示了絕對的、決定的主張,如『長阿含經』(卷四)說:「若諸法中無八聖道者,則無第一沙門果,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沙門果。須跋!以諸法中有八聖道故,便有第一沙門果,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沙門果」。可見八正道是解脫所必由的不二聖道,不變不失,所以稱之為法。

聖道不外乎八正道,但佛應機而說有種種道品。如佛曾一再為阿難說:「自洲(或譯「燈」)以自依,法洲以法依,不異洲,不異依」(雜阿含經卷二四)。佛教弟子們依自己、依法而修習,而依止的法,就是四念處──身念處、受念處、心念處、法念處;四念處是八正道中正念的內容。八正道是古仙人道,四念處也被稱譽為:「有一乘道,能淨眾生,度諸憂悲,滅除苦惱,得真如法(準中阿含經卷二四,真如法即正法),謂四念處」(雜阿含經卷四四)。這是貫通古今,前聖後聖所共依的一乘道。還有,摩訶迦旃延說六念──念佛、念法、念僧、念戒、念施、念天為一乘道(雜阿含經卷二0)。這樣的古道與一乘道,都稱之為法。

八正道統攝為三增上學,這是一般所公認的。依戒得定,依定發慧,依慧得解脫。這樣的三增上學,能得解脫的實現,所以『長阿含』(卷二)『遊行經』中,稱戒定慧解脫為「四深法」。如加上解脫的證知,即成戒、定、慧、解脫、解脫知見,名五分法身(法蘊)。佛的無學弟子,都是成就此法的,所以『長阿含經』(卷六)說:「佛真弟子,法法成就。所謂眾者,戒眾(眾即蘊的異譯)成就,定眾、慧眾、解脫眾、解脫知見眾成就」。

上來以聖道為「法」而展開,著重於道的體證解脫。依聖道而修習成就,一定會體現那甚深法。反之,如不能如實知見,陷於迷謬的二邊,那怎能解脫呢?這樣,從聖道的先導者──正見而開示如實法。聖道的如實知見,據『雜阿含經』(卷三0)說:四聖諦,八聖道而外,舉「十二支緣起如實知見」。從無明到老死──十二支,為緣起說的最後定論。

佛說因hetu、因緣nida^na、緣起prati^tya-samutpa^da,這些術語起初是沒有多大差別的。這無非指出一項根本法,一切的有與無,生與滅,都依於因緣,顯示了有無生滅的所以然。釋尊到底怎樣開示緣起呢?釋尊一向宣說:「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。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」。這裡所應該注意的:有與生,是「無明緣行,行緣識……純大苦聚集」。無與滅,是「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……純大苦聚滅」。「苦聚」,就是稱為「五盛陰苦」的五取蘊,現實身心的總名。

五取蘊的集起,依於因緣,滅盡也由於因緣。這似乎從因緣而展開為相生與還滅的二面,其實是:無明緣行,行緣識,……純大苦聚集,是緣起,是依緣而集起。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……純大苦聚滅,是寂滅,不是依於緣而是緣滅了。舍利弗聽了馬勝比丘的一偈而悟入,極有名的緣起偈,『四分律』(卷三三)這樣說:「諸法因緣生,佛說此因緣;是法緣及盡,是大沙門說」。緣(依緣而集起)與盡滅,不能看作不相關的兩法。因為依緣而集起的,當下就顯示了滅盡的可能與必然性。「此有故彼有」的,沒有不歸於「此無故彼無」。所以悟入因緣、緣起的依待性,也就能更深入的悟入寂滅。因此『中阿含經』(卷七)說:「若見緣起便見法,見法便見緣起」。甚深微妙法,從緣起的悟入而顯現出來。
 

佛所自證的深法,感到不容易宣說,而有「我若說法,徒自勞苦」的慨歎。

傳說梵王為此而請佛說法,律部都有記載。『相應部』(六‧一)說:「世尊獨處禪思,作如是念:我所證得甚深之法,難見難悟,寂靜微妙,超尋思境,深妙智者乃能知之。眾生樂阿賴耶,喜阿賴耶,欣阿賴耶;眾生以樂阿賴耶,喜阿賴耶、欣阿賴耶故,是理難見,所謂緣起。倍復難見,所謂一切諸行止滅,諸依捨離,愛盡,離欲,滅,涅槃」。這在漢譯『雜阿含經』(卷一二),即分明的稱為有為與無為,如說:「此甚深處,所謂緣起。倍復甚深難見,所謂一切取離,愛盡,無欲,寂滅,涅槃。如此二法,謂有為無為」。難見與倍復難見,是先後的次第悟入,這就是「先知法住,後知涅槃」(雜阿含經卷一四)了。

涅槃是不生不滅的無為法,「一切法中最為第一」(雜阿含經卷三一),這是不消多說的。緣起是有為生滅,為什麼也稱為法(任持不失)呢?對於這,釋尊有明確的開示,如『雜阿含經』(卷一二)說:「緣無明有行,乃至緣生有老死,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(緣起)法常住、法住、法界。彼如來自所覺知,成等正覺,為人演說開示顯發。……此等諸法,法住、法定(原誤作「空」)、法如、法爾,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,審諦真實不顛倒」。這一經文是非常著名的,雖傳譯略有不同,但主要是說明:緣起是本來如此的,與佛的出世不出世無關。佛只是以正道而覺證他,為眾生說明而已。法住、法界等,是從種種方面,來形容表示緣起──法的意義。

『雜阿含經』(卷三0)說:「此法(緣起)常住、法住、法界」。玄奘在『瑜伽師地論』中,譯作「法性、法住、法界常住」。什麼叫「法性」dharmata^?如『增支部』(一0 ‧二)說:「凡持戒具戒者,不應思我起無憂,於持戒具戒者而無憂生,是為法性。……厭離者不應思我現證解脫知見,於厭離者而現證解脫知見,是為法性」。『中阿含經』(卷一0)譯法性為「法自然」。這是說修道──持戒、得定、如實知見,這些道法,如能修習,會自然的引生一定的效果。法是這樣自然而然的,「性自爾故」,所以叫法性。又如『雜阿含經』(卷四四)說:「過去等正覺,及未來諸佛,現在佛世尊,能除眾生憂。一切(佛)恭敬法,依正法而住;如是恭敬者,是則諸佛法」。

「是則諸佛法」,據巴利藏,應作「是諸佛之法性」。意思說,諸佛於法是自然的、當然會這樣的──依正法而住的。依法而住與恭敬法,就是以法為師的意思。「法性」本形容法的自然性,但一般解說為法的體性、實性,法與法性被對立起來,而法的本義也漸被忽略了。這些形容法的詞類,都應該這樣的去解說。如法(緣起)是安住的,確立而不改的,所以叫「法住」。法是普遍的、常住的,所以叫「法界常住」。法是不動的,所以叫「法定」。法是這樣這樣而沒有變異的,所以叫「法如」。如是tathata^的義譯,或作真如。

「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」,就是「非不如性」avitathata^、「不變異性」anan~~n~atha^ta^的異譯,是反覆說明法的「如」義。「審諦真實不顛倒」,奘譯作「是真是實是諦是如,非妄非虛非倒非異」,也就是說明法──緣起是真實而非虛妄的,審諦而非顛倒的,如如而非變異的。這樣的甚深緣起(及緣起寂滅),非變非異,法爾自然,當然是「法」了。

從道的實踐,而達解脫的證知(五分法身),是從能證邊說。從聖道的如實知見,悟入緣起與涅槃,是從所證邊說。這是釋尊開示正法的兩大方便!其實,修聖道而能悟見緣起與寂滅,當下就是離繫解脫的證知了。法是以聖道的實踐為核心的,所以佛的開示,或稱為「示涅槃道的勝法」(經集二三三)。此外,如實知見的,還有四諦。佛在波羅奈初轉法輪,就以四諦為法的綱要。四諦──苦、苦集、苦集滅、苦滅道,這也就是法,所以『雜阿含經』(卷一六)說:「如如,不離如,不異如,真實審諦不顛倒,是聖所諦」。

在這四諦的開示中,也有兩方面的敘述。一、經中一致說到,「如實知四諦」,四諦是應思惟,應如實知,應現證的:這是從所邊說。二、如『雜阿含經』 (卷一五)『轉法輪經』說:四諦是應了知,應現證的。但又說:「知苦」,「斷集」,「證滅」,「修道」。這是說,在修道的實踐中,知苦,斷集而證於寂滅,可見這是從能邊說。苦與集──苦由集起,由集起苦,就是純大苦聚集,為緣而起的緣起法。

苦集滅,就是純大苦聚滅,也就是「愛盡、無欲」的寂滅涅槃。在聖道的實踐中,不但悟見苦集滅,而也是知苦(緣起故無常、苦、無我我所),斷集(離愛),證入於寂滅。知斷證修的四諦說,是以聖道的修習,而敘述其斷證的。這二類不同的方便敘說,實為後代部派中,漸悟四諦,與頓悟滅諦的異義的根源。

法是我們的歸依處,佛弟子應「念法」,「於法證淨」無疑的。法隨念與法證淨的法,『雜阿含經』(卷二0)這樣說:「世尊現法律,離諸熱惱,非時,通達,即於現法,緣自覺悟」。玄奘於『法蘊足論』(卷二)譯為:「佛正法善說,現見,無熱,應時,引導,近觀,智者內證」。這可以略為解說:佛的正法,是善巧宣說,說得恰如其分的──善說。佛的正法,能在現生中悟見,而不是非要等到來生的──現見。八正道與煩惱不相應,是清涼安隱的──無熱。應時,或譯不時,佛法不受時間的限制,什麼時候都可以契入的。八正道有引向通達的能力──引導;能隨順於如實知見──近觀。是佛及佛弟子所自覺自證的,稱為智者內證。所以,「法」不是別的,是從聖道的修習中,現見緣起與寂滅而得自覺自證。方便的開示中,這就是法,就是我們的歸依處。這一切是本於佛的現正等覺而來。